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 TORNA
最新消息
學會簡介
學會章程
組織架構
理監事名單
委員會名單
理事長的話
會議記錄
學術活動
免費線上學習區
研討會
查詢報名狀況
填寫問卷
線上考試
新知分享區
手術專責護理師培訓
本會會訊
會員專區
活動記錄
活動記錄
活動花絮
TORNA10年回顧影片
購物區
廠商專區
留言板
相關連結
首頁
>
學會簡介
學會簡介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四章 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附則
組織架構
理監事名單
委員會名單
理事長的話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Taiwan periOperative Registered Nurses Association (TORNA)。
第二條
本會宗旨為提升手術全期護理品質、促進手術全期護理學術研究並拓展國際交流。
第三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提昇手術全期護理人員之專業知能與專業精神。
二、界定手術全期護理人員角色與功能及專業相關名詞。
三、訂定手術全期護理標準。
四、辦理手術全期護理人員及手術專責護理師之教育訓練課程。
五、推動手術全期護理學術之研究與發展。
六、促進會員間之學術交流與合作。
七、與國內外手術全期護理及相關組織間之聯繫、交流與合作。
八、達成有助於本會宗旨之其他事宜。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章程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資格者。
二、學生會員:未具有護理人員資格就讀各級護理學校年滿二十歲之在學學生。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個人。
四、永久會員:凡一次繳足永久會員會費之個人會員。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 經理事會通過, 並繳納會費。
第八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贊助會員、學生會員無前項權利。
第九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兩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需經理事會審核通過。
第十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十二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章程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十三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會員代表)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 會員代表任期三年,其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四條
會員(會員代表)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本會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第十五條
本會置理事15人、監事5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 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2人,候補監事1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第十六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5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八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九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1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二十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算。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章程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 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 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監事會每六個月各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視為親自出席;但涉及選舉、補選、罷免、訂定組織辦法事項,不得採行視訊會議。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章程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500元,學生會員250元,贊助會員繳納2,5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500元,學生會員250元,贊助會員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以上,永久會員一次繳納10,000元。
三、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列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列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三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章程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本會103年3月22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報經內政部103年6月25日台內團字第1030176805號函准予備查。
第1屆
第2屆
第3屆
第4屆理監事名單
職別
姓名
服務機關
理事長
明金蓮
臺北榮民總醫院
常務理事
王 琦
長庚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常務理事
陳淑芬
臺北榮民總醫院
常務理事
林慧玲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常務理事
陳慈桑
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
理事
林春珍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理事
戴宏達
臺北榮民總醫院
理事
李榮芬
臺北榮民總醫院
理事
吳祚光
臺北榮民總醫院
理事
莊馥蓮
高雄榮民總醫院
理事
魯娸娸
天主教耕莘醫療財團法人耕莘醫院
理事
彭美惠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奇美醫院
理事
吳金枝
長庚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理事
黃嬿樺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
理事
邱佩玲
臺中榮民總醫院
常務監事
傅 玲
臺北榮民總醫院
監事
古雪貞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
監事
闞秋萍
三軍總醫院
監事
雷宜芳
台北國泰綜合醫院
監事
唐苡甄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候補理事
張惠君
彰化基督教醫院
候補理事
馬先芝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候補監事
李秋香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委員會名單
秘書處
會員委員會
學術委員會
研發委員會
財務委員會
秘書處
職別
姓名
服務機關
兼任 秘書長
袁秋榮
臺北榮民總醫院
秘書
鄧瓊霞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
秘書
潘選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
秘書
關孝華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
秘書
趙倩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
秘書
尤敬瑜
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
會員委員會
職別
姓名
服務機關
主任委員
陳淑芬
臺北榮民總醫院
委員
吳祚光
臺北榮民總醫院
委員
邱佩玲
臺中榮民總醫院
委員
彭慧美
臺北榮民總醫院
委員
張瑜珊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委員
呂文娟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委員
劉欣蓓
國軍桃園總醫院
委員
陳鳳鈴
台南成功大學附設醫院
監事
古雪貞
台北馬偕紀念醫院
監事
雷宜芳
台北國泰綜合醫院
學術委員會
職別
姓名
服務機關
主任委員
林慧玲
國立台灣大學附設醫院
委員
李榮芬
臺北榮民總醫院
委員
魯娸娸
天主教耕莘醫療財團法人耕莘醫院
委員
陳盈伃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
委員
鄭莉珍
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
委員
趙麗玫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委員
張惠君
彰化基督教醫院
委員
洪妙勤
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
委員
馬先芝
成大醫院品質中心執行長
委員
蔣玉滿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委員
林春珍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委員
林青怡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
監事
唐苡甄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研發委員會
職別
姓名
服務機關
主任委員
王 琦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委員
莊馥蓮
高雄榮民總醫院
委員
戴宏達
臺北榮民總醫院
委員
黃嬿樺
國立台灣大學附設醫院金山分院
委員
吳金枝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委員
彭美惠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委員
吳雪紅
三軍總醫院
委員
余美嬅
嘉義基督教醫院
委員
林敏玲
淡水馬偕紀念醫院
委員
陳家蘭
彰化基督教醫院
委員
闞秋萍
三軍總醫院
候補監事
李秋香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
財務委員會
職別
姓名
服務機關
主任委員
陳慈桑
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
委員
王方
國立台灣大學附設醫院
委員
袁秋榮
臺北榮民總醫院
理事長的話
本會名稱為台灣手術全期護理學會,英文名稱為Taiwan periOperative Registered Nurses Association (TORNA)(以下簡稱本會)。成立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大會於台北召開,同年六月完成行政院內政部社會司立案,成為全國性社會團體。 本會為非營利之社會團體,宗旨在促進手術全期護理學術研究並拓展國際交流,積極辦理手術全期護理培訓課程,發展以實證為基礎之手術全期護理照護指引,以提升手術全期護理品質,保障手術病人安全,在病人接受手術的手術前、手術中和手術後期,運用護理過程提供病人全方位的照護,與手術團隊共同合作,使病人能夠安心、安全與安穩的度過手術過程。本會核心價值為SAVE,代表了病人安全(patient Safety)、當責(Accountability)、專業價值(Value)、卓越(Excellence),為提升手術全期護理師的專業價值,以及促進手術病人安全而努力,全力以赴交出卓越的成果!
本會組織設理事會及監事會,理監事共20人,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常務理事4人,理事10人;監事會設常務監事1人,監事4人;候補理事2人,候補監事1人。理事會下設有研發、會員、學術及財務等4個委員會,各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及委員若干人; 另設祕書處,祕書長1人,秘書5人共同推展會務工作。自第4屆(112年)起依本會章程選出會員代表,每年舉辦理監事聯合會議4次及會員代表大會1次,進行會務工作報告及研議組織運作方向及工作計劃。 本會每年發行會訊,報導學會相關活動與新知;並規劃與舉辦不定期學術研討會,研討會除了邀請國內外專家授課,並提供手術全期護理相關專業之最新知識及趨勢,以提升手術全期護理專業知能與照護品質,普獲學員正向回應。本會積極推展國際交流,鼓勵會員學術發表,不定期辦理國際與兩岸參訪交流活動。
105年首創辦理全省醫療器材專業人員代表訓練認證作業, 訓練證書有效期6年, 每年須接受1小時相關訓練課程, 積極推動醫療器材專業人員須具備此證書始得進入手術室,期能更有效的保障與促進手術病人的安全。本會有感於手術室、供應中心的工作人員在消毒與滅菌的作業中,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故106年首創供應室主管之管理訓練與認證,以確保提供病人優質的服務品質。
自105年起開始關注手術煙霧(Surgical Smoke)安全議題,辦理各項教育訓練、推廣排煙安全活動等,強化手術全期護理師對於手術煙霧正確認知,願意排除手術煙霧,付諸行動,以保護自己、其他工作人員與病人。 本會107年2月起主責辦理『手術專責護理師培訓作業』,由台灣護理學會、台灣外科醫學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三會協辦,嚴謹培育手術專責護理師,以提供高品質、高效率的手術病人照護品質;並於本會網頁設置手術專責護理師培訓專區提供服務。於111年應台灣護理學會邀請,制定合作辦法,自當年起兩會共同辦理「手術全期護理師認證」作業。本會自111年起表揚績優手術全期護理人員,以表彰及獎勵會員對手術全期護理特殊貢獻。
本會網站 www.torna.org.tw 於104年4月正式啟用,持續更新網頁,提供學會訊息、各項諮詢、研習會報名與交流服務。本會獲得各界的支持鼓勵,由於各位的共同努力,提升了臨床上手術全期病人的照護品質,理、監事將繼續努力,發展本會宗旨,提供會員服務,使學會能成長茁壯,共創美好的未來。(更新日期:112年7月)